南昌航空大学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章程
第一条 南昌航空大学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简称:老科协)是以全校离退休老科技工作者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协作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老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宗旨: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团结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促进科技进步、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再做贡献。
第三条 本会接受南昌航空大学离退休处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发扬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面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开展普及科学知识的宣传活动和举办科学讲座,更新知识,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做出贡献。
(二)关心和维护老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有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科技服务活动,发挥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为的热情,做到量力而为,把老科协建成老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五条 申请入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离退休人员;
(四)热心老科协工作的具有中、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科技工作者及管理干部。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填写个人申请入会申请登记表,并需有一名会员介绍。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科技交流及其有关科技服务活动。
(三)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四)有权介绍和推荐新会员。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自觉维护本会信誉和合法权益,不得假借本会名义搞违法活动。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凡一年以上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者即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及触犯刑律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第十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听取会长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审议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 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本会正、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正、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愿为协会做出积极贡献者;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本会正、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
(二)检查、落实会员大会决议情况。
第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助会长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学校资助老科协事业的活动费。
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5年10月1日老科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